O-1簽證:在科學、教育、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傑出才能的個人 (O-1A),或在藝術、電影或電視行業有傑出成就記錄 (O-1B),並因其成就獲得國內或國際認可的個人。申請人希望進入美國繼續從事該領域的工作。
※O-1A申請人可準備下列文件:
1.在工作領域的卓越表現獲得國家或國際級的獎項/獎勵
2.因其傑出成就而加入專業性協會
3.在專業刊物發表文章或主流媒體上有被報導
4.擔任過專業領域的評委
5.是否在該領域做出了原創性貢獻
6.在專業領域有發表學術文章
7.在知名的組織機構擔任關鍵或重要角色
8.領有高薪, 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(合約, 薪資單, 報稅單…等)
※O-1B申請人可準備下列文件:
1.在著名作品或活動中擔任主角或重要角色
2.傑出成就受主流媒體的報導
3.在知名的組織機構擔任關鍵或重要角色
4.商業上廣受好評的紀錄 (票房, 收視率…等)
5.成就受到業界專家/政府機構的認可 (推薦信)
6.領有高薪, 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(合約, 工作邀請函…等)
※申請人的配偶及其21歲以下子女可以一起申請O-3簽證赴美,不得在美國工作、可以上學。
※法源:
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temporary-workers/o-1-visa-individuals-with-extraordinary-ability-or-achievement https://www.uscis.gov/policy-manual/volume-2-part-m-chapter-4
服務顧問:陳俁亘 Jocelyn 顧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