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移民 EB-1 EB-2 NIW

Employment Based Immigrant Visa 就業移民:

每年總共有十四萬張移民簽證發給這類申請人。這類移民分為五種:

Priority Worker and Perso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

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等擁有非凡能力的人才EB-1A、
傑出的教授及研究者EB-1B,和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EB-1C。

  • 自己提出申請,無須找雇主。
  • 申請流程無須經過勞工局認證 (PERM)。
  • 台灣申請人目前不需要等排期。
  • 可攜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一同申請。

  • 在表演藝術領域取得商業成功。
  • 專業受到國家級或國際級的獎項肯定;
  • 擁有傑出成就才能入會的專業協會會員;
  • 被主流或專業媒體或刊物進行報導;
  • 擔任專業的評審/審稿人;
  • 在專業領域內擁有原創性的重大貢獻;
  • 發表學術論文;
  • 作品曾於藝術展覽或展示場合展出;
  • 在業界相較他人擁有高薪;
  • 擔任職場上/專業領域擔任關鍵或領導角色;
  • 在表演藝術領域取得商業成功。

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and 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

持有碩士學位以上、持有學士學位並具備相當專業經驗的專業人士,並且證明申請的職位通常需要/持有該高階學位;

在科學、藝術或商業領域的擁有卓越的能力,其能力未來能為美國的國家經濟、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利帶來實質利益。

某些專業領域的人才若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,則可以獲得工作機會要求的豁免 (NIW) ,
例如:醫師、博士、資深教授、研究工程師、專業人才或在美有相關研究者。

  • 可攜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一同申請。
  • 適合學術研究者、工程師、發明家。
  • 申請門檻較EB-1A低。
  • 自己提出申請,無須找雇主。
  • 申請流程無須經過勞工局認證 (PERM)。
  • 台灣申請人目前不需要等排期。
  • 可攜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一同申請。

Professionals, Skilled Workers, and Unskilled Workers (Other Workers) 

專業雇員、技術工人及非技術工人。

申請人持有至少美國學士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的人,並且是該專業的成員。

例如:連鎖餐飲店營銷總監、區域經理、會計、資訊科技等工作。

指其工作至少需要2年培訓或經驗的人,而不是臨時或季節性的。技術工人必須滿足工作機會的教育、培訓或經驗要求。相關的專上教育可被視為培訓。

例如:連鎖餐飲商店店經理、廚師等。

適用於從事需要少於2年培訓、教育或經驗的非技術性勞動的人員,而不是臨時或季節性的。

例如:護士助理、餐廳外場人員、外送人員等。

Certain Special Immigrants

特殊移民、宗教工作者等。

 Immigrant Investors

移民投資者計畫,投資者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綠卡:

  • 對美國的商業企業進行必要的投資;
  • 計劃為美國工人創造或保留10個永久性全職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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